各代表团:
根据《西安工业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按照教代会筹备工作部署,现面向教代会正式代表征集七届二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具体通知如下:
一、集中征集时间
自发布之日起至七届二次教职工代表大会闭幕后两周止。
二、提案提出
教代会正式代表依照《办法》相关规定,按程序和内容 要求提出提案,提案可由代表或代表团、教代会专门工作委员会名义提出。根据七届二次教代会大会指导思想,可重点围绕以下内容提出提案:
加强党的建设方面。围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坚持和加强党对学校工作的全面领导,加强基层党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等方面提出建议和方案。
推动事业发展方面。围绕加快推进“双一流”建设,提升学校核心竞争力,结合“人才工作提升年”主题,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队伍建设、国际化工作、社会服务等方面提出建议和方案。
强化条件保障方面。围绕教职工普遍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民生问题,提高教职工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等方面提出的建议和方案。
以下不应作为提案内容: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以 及学校规章制度相抵触的;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属于学术 研讨的;举报或揭发问题,涉及法律诉讼以及仲裁的;属于应向有关部门反映解决个人具体问题和困难的;教代会规定职权以外的、学校职权范围内不能处理的。
三、提案要求及提交方式
教代会提案在“西安工业大学教代会提案系统”进行撰写并提交(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提案要求一事一案,撰写规范。
1. 提案包括三个部分:提案题目,即需解决问题的标题,要求简明扼要、契合内容、表述贴切;提案理由,即提出本案的原因、依据和情况分析,要求实事求是,有理有据,条理清晰;建议措施,即解决问题的主张或方案,要求符合学校实际和规章制度,可操作性强。
2. 代表提案,须由1位代表提出,2 位及其以上代表附议,每位代表的提案数和附议数不限;代表团或教代会工作委员会提案,须团长或主任提出、副团长或副主任附议;代表团联合提案,须主提代表团团长提出,附议代表团团长附议。
四、有关要求
1. 代表应严肃对待提案工作,须在认真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本单位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按照提案要求和本次提案的重点内容提出提案。
2. 各代表团团长要切实负起责任,认真组织代表积极提案,并按照提案规范和要求,严格进行初审,确保提案的质量。
3. 对于代表团内代表反映集中的问题,可以代表团名义提出提案;对于多个代表团代表反映集中的问题,可以1个代表团主提,其他代表团附议的方式联合提出提案。
4. 所有代表要认真阅读提案系统操作手册,掌握使用流程,按照提案征集截止时间提交提案,逾期提交将不作为本次集中征集提案进行办理。
5. 撰写提案时须查阅“他人提案”,如代表所提案内容与他人提案相近,可作为附议人参与提案;代表团长初审时也须避免提案内容重复。
在使用提案系统中如遇问题请联系校工会,联系人:乔璐,电话:83208020。
提案工作是反映教代会质量与水平,体现教代会作用发 挥的一个重要标志,是代表履职、汇聚众智的重要途径。希 望各代表团和代表高度重视,本着对学校负责、对广大教职 工负责的主人翁态度,积极为学校改革发展和维护教职工利益建言献策。
附件1:《西安工业大学教代会提案系统操作手册》
七届教代会提案审查委员会
2024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