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工会:
根据《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的有关规定,我校基层工会大多任期届满,结合我校实际,现开展我校基层工会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
单位(部门)工会委员会要在党总支的领导下,按照《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精心组织,发动群众,严格选举程序,做好本次换届选举工作。做到将热爱学校,具有大局意识,愿意为教职工服务,热心工会工作,并具有较强工作能力和熟悉工会业务的同志推选到基层工会委员会中。基层工会主席的人选要求做到拥护党的领导,敬业爱岗,能较好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较强组织协调能力,熟悉工会知识和业务,热心工会工作和服务教职工,能够积极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具有强烈的责任心和大局意识,为人正直、公正,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
请各有关单位(部门)工会接到通知后,认真开展工作,于4月底前完成本次换届选举工作。
希望到届基层工会认真负责做好本次换届工作,在党总支的领导下,使换届选举工作如期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