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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西安工业大学教职工创新工作室”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6年06月04日 15:06  浏览次数:

各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

为充分发挥广大教职工在创新实践中的示范引领和骨干带头作用,助力学校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校工会决定开展2026年“西安工业大学教职工创新工作室”(以下简称“创新工作室”)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新工作室申报条件

创新工作室申报面向全校成立两年以上的教职工科研团队,申报的标准条件、命名管理、措施要求等参照《陕西省教科文卫体系统职工(劳模、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命名管理工作办法(试行)》(附件4)执行。

二、创新工作室申报程序

1.申请。创新工作室命名工作以自下而上形式进行,由个人向所在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提出申请。申报的工作室名称形式一般为“领衔人姓名+专业领域方向”,如:梁海锋光探测工作室。

2.申报。各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根据工作机制、创新业绩、作用发挥、示范效应等情况,确定申报对象,择优推荐。

3.评审。校工会将组织评审团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评选出校级创新工作室,择优推荐申报上一级创新工作室。

三、工作要求

1.各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要高度重视创新工作室推荐申报工作,要结合工作实际,将真正发挥示范引领、集智创新、协同攻关、传承技能作用,能带动群众性技术创新活动和职工技能素质提升的创新工作室推荐出来。同时,要积极指导本单位开展创新工作室创建工作,积极搭建职工创新交流平台,推动群众性技术创新活动蓬勃发展。

2.创新工作室要与科技创新、创新创业教育、人才培养有机结合,发挥教职工创新创业实践与智力优势,突出学科专业特色,不断增强我校创新型人才培养的适用性,为教职工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以及学生创新发展和创业提供助力。

3.创新工作室申报工作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23日。请各申报人规范填写《西安工业大学创新工作室审批表》(附件 2),并根据“创新工作室申报材料目录”(附件 1)准备申报材料;审批表及全部申报材料需统一制作成PDF版,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标题务必按“申报单位分工会+领衔人姓名+专业方向+创新工作室申报材料”格式命名。

联系人:王安萌    话:029-83208020

箱:xiangongdagonghui@ 126.com


校工会

20266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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