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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健全分工会组织的通知
2024-03-12 14:36   审核人:   (点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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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

为进一步加强分工会组织建设,建立健全分工会组织,切实发挥分工会组织职能,根据上级工会有关要求和学校人员调整的实际,就建立健全分工会组织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建立健全分工会组织

按照《西安工业大学工会工作条例》要求,分工会委员会由分工会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为3-5年。任期已满的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在同级党组织领导下,由上一届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组织实施换届工作。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换届时间表(见附件1)。

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由于委员、组长、分工会小组长工作变动、调离或退休等原因,应及时补充健全分工会组织,并对其成员分工做出相应调整。

  二、分工会委员、直属工会小组的组成

分工会委员会一般由三至七人组成,包括:主席1人,组织、福利、文体、宣传、女工委员各1人(可以兼任)。必要时可增设副主席1人,需经校工会批准。

直属工会小组可选组长1人。

  三、任职条件

1.坚持党的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投身学校改革和发展,有较强的民主意识和参政议政能力。

2.热爱工会工作,能组织工会会员开展各项活动,热心为教职工服务。

3.密切联系群众,在教职工中具有较高的威信和影响力,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4.分工会主席(直属工会小组长)要求能够代表工会会员参与本单位重大问题的决策等民主管理工作

  四、选举程序及相关规定

1.需补充调整的分工会组织,委员、小组长补充调整要充分发扬民主,由分工会委员会根据多数会员意见,提出委员、小组长补充调整建议名单,经本单位党组织审查同意后报校工会审批,其中主席、副主席由分工会委员会选举产生。

2.需换届的分工会委员会,委员应当选举产生,主席、副主席由分工会委员会选举产生。委员候选人应经会员充分酝酿讨论,根据多数会员的意见,提出建议名单,经本单位党组织同意后,提交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选举。参加选举的人数为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时,方可进行选举;候选人获得应到会人数超过半数的赞成票,可以当选。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当众宣布选举结果。选举结果报本单位党组织同意后,报校工会审批。

  五、工作要求

1.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换届改选工作,要在本单位党组织的领导下进行。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认真做好本次选举工作。每一名工会会员都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严肃认真地行使自己的民主和监督权利,积极参加选举。

2.各相关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于2024315日前提交二级教代会(会员大会)申报表、换届相关表格(见附件2、3、4、5);并于20243月21日前完成。20243月22日前将二级教代会(会员大会)报告表、选举结果报告(见附件6、7)纸质版报送校工会。


附件:1.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换届时间表

  2.二级教代会(会员大会)申报表

3.分工会委员会换届选举候选人提名情况报告表

4.分工会委员会候选人登记表

5.分工会主席(组长)候选人情况登记表

6.二级教代会(会员大会)报告表

7.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选举结果报告



校工会

                         2024312


附件【附件1: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换届时间表.xls已下载
附件【附件2:二级教代会(会员大会)申报表.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3:分工会委员会换届选举候选人提名情况报告表.xls已下载
附件【附件4:分工会委员会候选人登记表.xlsx已下载
附件【附件6:二级教代会(会员大会)报告表.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5:分工会主席(组长)候选人情况登记表.xls已下载
附件【附件7-1: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选举结果报告(正面).xls已下载
附件【附件7-2:分工会选举结果报告(背面):分工会小组名称及小组长.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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