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
为团结带领广大女教职工“巾帼心向党、建功十四五”,凝聚我校女教职工积极投身党的教育事业和学校改革发展,弘扬劳模精神、工匠精神,营造爱岗敬业、争优创先的校园氛围,校工会决定开展创建“巾帼建功岗”、争做“巾帼建功标兵”及评选活动(以下简称“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表彰名额
此次拟评选巾帼建功岗6个,教学单位4个,教辅管理服务单位(部门)2个;拟评选巾帼建功标兵20名(分配名额见附件)。
二、评选条件
(一)巾帼建功岗评选条件
1.巾帼建功岗评选面向学院、系(所、室、部)、教辅管理及服务单位,且女职工人数比例不少于60%、单位领导成员中有女性。
2.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注重校风建设,大力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现象发生。
3.有完善的教学、工作、学习考评制度;全体教职工严格执行师德师风的相关要求,普遍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严谨治学,出色完成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任务并取得显著业绩。
4.认真完成本岗位教学、工作指标,爱岗敬业,积极进取,在本单位具有广泛的影响力,有较强的示范引领作用。
(二)巾帼建功标兵评选条件
1.巾帼建功标兵评选面向学校教学科研管理服务一线、入校工作3年以上的女教职工。
2.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教育事业。
3.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精神风貌,按“四有”好老师标准要求自己,无私奉献,爱岗敬业,有强烈的主人翁责任感和事业心,得到广大教职工的认可。
4.有较强的团队意识和全局观念,锐意改革,勇于创新,刻苦钻研业务,认真完成工作任务,工作业绩突出。
5.曾获得过原陕西省教育工会和原陕西省科文卫体工会五一巾帼标兵荣誉称号的个人不重复推荐。
三、推荐工作要求
1.本次评选是在各单位创建的基础的进行的,分工会要广泛宣传动员,认真按照评选条件组织申报。
2.推荐评选工作要聚焦一线女教职工,坚持自下而上、优中选优、群众公认的原则,分工会在广泛征求意见并听取本单位分党委(党总支、直属支部)和行政意见的基础上,召开工会委员会进行推荐。
3.推荐表电子版3月3日前报送交校工会,纸质版须加盖基层党组织公章3月6日前报送校工会。事迹材料1500字左右,要求事迹真实、具体生动。
联系人:乔璐 电话:83208020 邮箱:xiangongdagonghui@126.com。
附件:1.巾帼建功标兵名额分配表
2.西安工业大学巾帼建功岗推荐表
3.西安工业大学巾帼建功标兵推荐表
校工会
2022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