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工会:
在职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障活动(以下简称“互助保障活动”)是全国总工会创办的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为缓解女职工因患上特殊疾病后给以的一定经济援助。校工会每年都为在职女教职工部分出资参加这一活动。现女教职工互助保障活动已到期,经校工会、女工委研究,决定2019年继续由校工会部分出资参加在职女教职工互助保障活动。具体事宜如下:
一、相关规定
1.本次互助保障活动会费标准为每人25元,保障期为一年。在同一保障期内女教工一人最多可以参加两份互助保障。
2.女教职工发现患有保障范围内的疾病时,按照《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在职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障活动实施细则》(见附件1)的相关规定领取互助金。
3.已罹患过保障范围内的疾病的女教职工不能参加本次互助保障活动。
二、办理方式
1.本次互助保障活动为个人自愿参加,工会部分出资为符合条件的在职女教职工办理特殊疾病互助保障一份。具体出资办法为:校工会出资10元/每人,基层工会可用经费出资5元/每人,剩余部分由个人出资;如需办理两份的,第二份由本人全额购买。
2.各基层工会认真组织,做好互助保障活动会费的收缴工作并填写在职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障活动申请书,务必于4月12日(周五)下午4:00以前将申请书及互助保障活动会费交校工会办公室,上交申请书时需附电子文档,具体格式请看附件2。
附件:
1.在职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障活动实施细则
2.在职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障活动申请书
校 工 会
2019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