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工会:
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学校建设和构建和谐校园中的作用,充分调动工会干部积极性,进一步推动工会工作。根据西安工业大学先进基层工会组织评选办法和两年评选一次的规定,校工会决定开展评选先进基层工会组织和评选优秀工会干部工作。具体评选办法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比例
(一)先进基层工会
所有基层工会经自查符合评选条件,均可按程序申报。先进基层工会组织数控制在基层工会总数的三分之一以内。
(二)优秀工会干部
我校专兼职工会干部:即基层工会主席、委员、工会小组长;校工会干部、工会委员、经审委员、女工委、青工委委员;从事工会工作一年以上者均可参加评选。
名额分配:4个以上(含4个)工会小组的基层工会2名,4个以下工会小组的基层工会1名。校工会干部、工会委员、经审委员、女工委、青工委共3名。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基层工会
1. 认真贯彻执行《西安工业大学二级单位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按期召开本单位二级教代会(教职工大会)。
2.党政领导重视支持工会工作,工会组织健全,工会干部整体素质高,工会工作注重开拓创新,全心全意为教职工服务,努力为教职工排忧解难。积极做好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工作;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维护、建设、参与、教育”职能,促进本单位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3.工会干部重视理论学习,不断加强工会组织自身建设;所在单位在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等各项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成绩显著。
4.会员积极进取、创先争优、民主和谐、团结互助;经常开展丰富多彩、教职工喜闻乐见、健康向上的集体活动,工会组织受到广大教职工拥护。工会会员按时缴纳工会会费,工会经费管理规范透明,使用科学合理。无重大责任事故,成员无重大违纪行为。
5.积极推进“职工小家”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建家”工作成效显著。
(二)优秀工会干部
1.热爱工会工作,注重学习新时期工会工作的理论及法律法规,熟悉工会业务,积极组织教职工参加学校及本单位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主动配合党政领导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增强教职工队伍的凝聚力;
2.密切联系群众,关心教职工工作、生活,努力为教职工服务,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受到本单位职工群众的信赖;
3.认真组织本单位职工参加校工会的各项活动,并在基层工会积极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为促进和谐校园建设和丰富教职工业余文化生活做出贡献;
三、评选程序
(一)先进基层工会
基层工会按照条件进行自查,经本基层分党委(党总支)同意后方可进行申报。校工会根据基层工会申报材料组织评选并提交校工会委员会审批。
(二)优秀工会干部
各基层工会进行推荐提名,并征求分党委(党总支)、行政领导和会员意见,经基层工会委员会讨论确定,报校工会办公室。校工会根据基层工会推荐材料,结合检查结果、平时工作情况提出意见,推荐评选结果提交校工会委员会审批。
四、评选时间
基层工会组织于11月20日前完成优秀工会干部推荐提名工作,提名情况征求分党委(党总支)、行政领导和会员意见,经本单位(部门)工会委员会讨论确定。两项评选工作均于11月23日前报校工会办公室。校工会审核后提交校工会委员会审批并予以表彰。
请各基层工会认真组织,严格按照条件和程序进行推荐评选,按时完成评选工作,切实将先进基层工会和成绩的优秀工会干部评选出来,推动我校工会工作深入开展。
附:1、西安工业大学先进基层工会组织申报表
2、西安工业大学优秀工会干部评选名额分配表
3、西安工业大学优秀工会干部推荐表
西安工业大学工会委员会
2017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