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工会: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弘扬工人阶级的伟大品格,激励全校女教职工立足岗位,在全面深化改革中建功立业,进一步激励全校女教职工积极投身学校发展建设,推进学校更好更快和谐发展,校工会决定在全校女教职工中评选三年来在女教职工建功立业素质提升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具体评选办法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
以基层工会为单位,所有在岗在编的女教职工。每个基层工会评选推荐1人,由女工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评选。本次共拟评选“五一巾帼标兵”先进个人20名左右,并从中评选出1人推荐上报陕西省教育工会。
二、评选条件: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
2.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精神风貌,无私奉献,爱岗敬业,拼搏进取,有强烈的主人翁责任感和事业心,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积极学习、宣传科学文化知识,弘扬先进文化,有广泛的职工群众基础。
3.有较强的团队意识和全局观念,锐意改革,勇于创新,刻苦钻研业务,认真完成工作任务,工作业绩突出。
三、评选程序:
1、各基层工会在广泛征求意见并听取本单位(部门)分党委(党总支)和行政意见的基础上,召开工会委员会进行评选推荐。推荐人选由基层工会负责撰写推荐材料;上报推荐表一式两份,事迹材料1000字左右,要求事迹真实,具体生动。
2、校工会女工委员会根据上报材料,组织有关人员评选推荐20名左右,报校工会委员会进行审批。
四、评选时间:
三月下旬开始评选,4月10日前将推荐人选和材料(含电子版)报校工会办公室。
请各基层工会根据以上条件和程序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
附: 西安工业大学工会“五一巾帼标兵推荐表”
西安工业大学工会委员会
西安工业大学工会女工委员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