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先进表彰暨经验交流会8月15日至16日在北京举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国家副主席习近平出席会议并讲话。他指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是增强党的执政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必然要求,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经济、政治、社会意义十分重大而深远。他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责任,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作为一项重要而紧迫的政治任务抓实抓好。
众所周知,劳动关系是最基础、最重要的社会经济关系之一,也是“我们全部现代社会体系所围绕旋转的轴心”。当前,我国劳动关系总体上是和谐稳定的,但也要清醒地看到,受发展阶段、市场经济、国际竞争等诸多因素影响,劳动关系领域还存在不少突出问题,如劳动法规执行不严格,政府调控不完全到位,工会作用亟待进一步发挥;劳动关系双方力量对比失衡,劳动关系建立、运行、监督、调处等环节存在不规范、不协调现象;以侵犯职工权益为主要特征的劳动关系矛盾大量存在,局部地区劳动争议易发多发,等等。这些问题不仅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同时,劳动关系状况与国际国内形势密切相关。国际方面,伴随着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围绕市场、资源、标准等的国际竞争更加激烈,各种形式的保护主义抬头,正在对我国经济发展造成影响,并制约我国劳动关系稳定发展。国内方面,国际金融危机影响远未停止,人民币升值压力增大,外向型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生产经营状况不容乐观,加之,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使得发展中的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继续凸显,劳动关系矛盾在一定时期、一定范围内有可能更加突出。所有这些,都将使我国劳动关系矛盾触点增多,燃点降低,关联性变强。可以预见,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协调劳动关系的任务也会越来越繁重。
当然,矛盾是无处不在的,没有矛盾就没有世界,人类社会总是在矛盾运动中发展进步的,我们社会主义社会亦不例外。正如列宁所指出的:“对抗和矛盾完全不是一回事。在社会主义下,对抗将会消失,矛盾仍将存在。”从这种意义上讲,作为一项重大而紧迫的政治任务,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必将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社会系统工程。我们务必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性、紧迫性和长期性、艰巨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和部署上来,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深入扎实的工作作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劳动关系工作,不断以劳动关系和谐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进入新世纪新阶段,我国经济建设取得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经济实力大幅提升,综合国力明显增强,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奠定了坚实物质基础。同时,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并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指明了正确前进方向。同时,我国劳动法律体系相对完备,劳动关系双方具有根本利益高度一致性等等,这些都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提供了各种独特优势和有利条件。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在党的坚强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必将大有可为,也必会大有作为。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要切实保障职工群众合法权益。保障职工群众的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权益,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要求,是党和国家的神圣职责,也是充分发挥广大职工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最重要最基础的工作。我们应主动适应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形势,切实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从政治、经济、社会、法律、行政等各个方面采取有力措施,推动各项保障和改善民生政策的贯彻落实,认真解决职工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断改善广大职工的收入水平、劳动条件、保障程度与生活质量,努力推动实现体面劳动,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需要共建共享企业发展成果。在我们国家,职工利益与企业发展紧密相关,只有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企业发展才能更加有动力;只有促进企业良性发展,职工权益才能更加有保障。为此,我们应主动把企业经营者和职工两个方面的积极性充分调动起来,帮助企业牢固树立以职工为本、依靠职工群众办企业理念,依法经营、依法用工,主动履行社会责任,关心职工生产生活问题,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引导职工以企业发展为己任,增强作为企业发展主人的自觉意识,热爱企业、热心本职,加强学习、提高本领,为推动企业持续健康发展贡献智慧与力量,努力实现在共建中共享、在共进中共赢。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努力实现劳动关系各方和谐发展。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既是充满生机活力的社会,也是包括劳动关系各方在内的社会成员团结和睦的社会。为此,我们应主动尊重劳动关系发展的基本特点和内在规律,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企业和职工共同参与的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格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各方职责,把党政力量、群团力量、企业力量、社会力量结合和统一起来,努力通过合作、协商、协调、依法调处等来最大限度增加社会活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努力形成职工得实惠、企业得效益、经济得发展、社会得稳定的和谐劳动关系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