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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西安工业大学六届三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征集的通知
2020-07-09 16:18   审核人:   (点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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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代表团:

根据《西安工业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按照六届三次教代会筹备工作部署,现面向全体教代会代表征集六届三次教代会提案,具体通知如下:

一、征集时间

自发布之日起至915日止。

二、提案提出

教代会正式代表依照《办法》相关规定,按程序和内容要求提出提案,提案可由代表或代表团、教代会专门工作委员会名义提出。

根据六届三次教代会大会指导思想,可重点围绕以下内容提出提案:

1.围绕加强高校党的建设,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提出建议和方案;

2.围绕学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出建议和方案;

3.围绕推进学校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构建一流大学教育体系提出建议和方案;

4.围绕推动学校深化综合改革,推进管理体制改革提出建议和方案;

5.围绕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落实人才强校战略提出建议和方案;

6.围绕教职工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提出建议和方案。

以下不应作为提案内容: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以及学校规章制度相抵触的;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属于学术争论的;举报或揭发问题,涉及法律诉讼以及仲裁的;属于应向有关部门反映解决个人具体问题和困难的;教代会规定职权以外的、学校职权范围内不能处理的。

三、提案要求及提交方式

本次教代会提案在“西安工业大学教代会提案系统”进行撰写并提交(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提案要求一事一案,撰写规范。

1. 提案包括三个部分:提案题目,即需解决问题的标题,要求简明扼要、契合内容、表述贴切;提案理由,即提出本案的原因、依据和情况分析,要求实事求是,有理有据,条理清晰;建议措施,即解决问题的主张或方案,要求符合学校实际和规章制度,可操作性强。

2. 代表提案,须由1位代表提出,2位及其以上代表附议,每位代表的提案数和附议数不限;代表团或教代会工作委员会提案,须团长或主任提出、副团长或副主任附议;代表团联合提案,须主提代表团团长提出,附议代表团团长附议。

四、有关要求

1. 代表应严肃对待提案工作,须在认真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本单位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按照提案要求和本次提案的重点内容提出提案。

2. 各代表团团长要切实负起责任,认真组织代表积极提案,并按照提案规范和要求,严格进行初审,确保提案的质量。

3. 对于代表团内代表反映集中的问题,可以代表团名义提出提

案;对于多个代表团代表反映集中的问题,可以1个代表团主提,

其他代表团附议的方式联合提出提案。

4. 所有代表要认真阅读提案系统操作手册,掌握使用流程,按照提案征集截止时间提交提案,逾期提交将不作为本次集中征集提案进行办理。

5. 撰写提案时注意查阅“他人提案”,避免提案内容重复。

在使用提案系统中如遇问题请联系校工会,联系人:乔璐,电话:83208020

提案工作是反映教代会质量与水平,体现教代会作用发挥的一个重要标志,是代表履职、汇聚众智的重要途径。希望各代表团和代表高度重视,本着对学校负责、对广大教职工负责的主人翁态度,积极为学校改革发展和维护教职工利益建言献策。


附件:《西安工业大学教代会提案系统操作手册》


                                  第六届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

                                                                                    202079



附件【附件:西安工业大学【教代会提案系统】使用说明-代表篇.pdf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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