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工业大学工会
教职工文化体育协会章程
一、总则
第一条 西安工业大学教职工文化体育协会属于校工会领导下的教职工自愿参加的民办公助形式的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组织,校工会进行宏观管理与指导,各协会独立开展各种旨在活跃教职工业余生活、丰富教职工身心健康的业余文化体育活动。
第二条 教职工文体协会积极贯彻"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和全民健身运动的方针,团结带动广大教职工群众文体活动,以进一步提高教职工的身体素质,健康教职工身心为宗旨,活跃和丰富教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促进我校文体活动的广泛开展,使教职工生活得更加愉快、健康、文明、高尚,为提高教职工的学习工作质量效率服务。
二、任务
第三条 培养各类文化、体育活动的骨干,建设一支具有较高素质的教职工文体活动队伍,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组织校内有关文体活动及竞赛。
第四条 吸引和组织广大教职工贯彻、落实全民健身计划和工会群众文体活动计划,使教职工积极参加文体活动,改善自己的健康状况,为提高学习和工作效率服务。
第五条 坚持长期开展活动,不断提高会员的健康水平和技术水平。各协会每学期初制定活动计划,由校工会备案并检查,年底进行协会活动总结。定期、定时开展活动,公布活动计划,确定活动日程。
第六条 研究探讨教职工文体活动的发展趋势和活动方式、内容等,推动教职工文体活动广泛深入地开展。
三、会员
第七条 凡是喜爱羽毛球、乒乓球运动和交际舞等文体活动的、身体健康状况适宜参加所入协会活动的本校教职工,遵纪守法,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承认协会章程,认真履行协会规定的各项义务,均可以申请加入协会。
第八条 凡申请入会者,须本人到所参加的协会填写入会登记表。
第九条 会员权利:
(1)有对本协会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2)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有对协会工作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及咨询的权利。
(4)有要求罢免或撤换协会不称职管理人员的权利。
第十条 会员义务:
(1)遵守本章程,执行本协会的各项决议,关心和参与本协会工作。
(2)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发扬优良的道德作风和集体主义精神,不断提高文化素养和竞技水平。
(3)积极完成协会委托的各项任务。
(4)按规定如期缴纳会费(会费收取办法和金额根据各协会的情况由协会商定)。
(5)为协会筹集资金出力。
(6)爱护文体活动用品和设备。
第十一条 有突出成绩或特殊贡献的会员,协会将给予表彰或奖励。
第十二条 会员有退会的自由。
四、协会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 协会应在工会指导下实行民主管理。各协会理事会及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等由会员选举产生。
第十四条 协会经费
(1)协会经费主要来源为,收取会费、校工会下拨经费和争取赞助的形式。会员每人每年交纳会费。校工会每年根据各协会所定的活动计划及落实情况,参照会员数下拨一定数额的活动经费。
(2)协会经费为各协会的活动基金,由协会统一管理,每年年底应向校工会上报收支情况,并向会员进行公布。经费报销须完善手续,各协会应指定专人办理报销;会费指定专人(两人)收管。协会所有开支应经会长和至少一名副会长同意,较大数额的开支需协会主要负责人集体商议通过,拨付的经费须经校工会审核后方可报销。
(3)各协会开展的业余文体活动,应本着节俭、少花钱多办事的原则。
(4)各协会开展大型活动和校际之间的活动应事先与校工会联系,经同意后再开展活动。